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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4-01 15:39:03 来源:海南公益网  繁体 复制  

  4月1日,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知,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即日起对来(返)东方人员采取以下措施:

  一、上海市旅居史人员

  (一)自3月26日0时起,有上海市旅居史的人员:补齐7天居家隔离管理(足不出户),不具备居家隔离管理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,严格居家隔离管理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监测管理,并在第9天、第11天、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

  (二)自3月30日0时起,有上海市旅居史的人员:进行7天居家隔离管理(足不出户)和7天居家监测管理,不具备居家隔离管理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;7天严格居家隔离管理期间,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;7天居家监测管理期间,在第9天、第11天、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

  二、海口、三亚、万宁、琼海、陵水旅居史人员

  自4月1日0时起,从海口、三亚、万宁、琼海、陵水来(返)东方市的人员按以下措施进行管控:

  (一)从封控区、管控区来(返)东方市的人员,一律进行7天居家隔离管理(足不出户)和7天居家监测管理,不具备居家隔离管理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;7天严格居家隔离管理期间,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;7天居家监测管理期间,在第9天、第11天、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

  (二)从非封控区、管控区来(返)东方市的人员,进行“落地检”和“三天两检”,7天居家监测管理。

  三、省外其他涉疫区旅居史人员

  参照省内涉疫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进行。

  四、省外非涉疫区旅居史人员

  实施“落地检”24小时后,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。

 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提醒,凡属于居家隔离管理人员,由指挥部统一安排人员上门采样。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:25527110

  来源: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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